三、建立长效机制
以深化改革为契机,不断完善法学会各项工作机制,更好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,有效推动工作创新开展,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创造力、执行力。一是抓制度建设促规范运行。先后起草并制定了《通江县法学会日常工作职责》、《通江县法学会会长岗位职责》、《通江县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(试行)》、《中共通江县法学会党组会议制度》等规则制度,推进县法学会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效能。二是抓人才培养促示范带动。县法学会与党校、高校合作建立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,定期选送法学理论骨干受训。实施“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”,建立会员业绩档案,推荐优秀人才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,充分调动会员工作激情。三是抓班子建设促作用发挥。充分发挥兼职副会长和理事、常务理事的作用,积极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源,用足用活多元人员使用机制。